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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子略解精彩大結局 歷史軍事、軍事 曹操 最新章節列表

時間:2017-07-05 00:22 /歷史軍事 / 編輯:王安石
完整版小說《孫子略解》由曹操傾心創作的一本軍事、歷史軍事小說,故事中的主角是未知,書中主要講述了:孫子曰: 凡贡火有五:一曰火人,二曰火積,三曰火輜,四曰火庫,五曰火地。 行火有因, 〔曹

孫子略解

作品長度:短篇

需用時間:約47分鐘讀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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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孫子略解》精彩章節

孫子曰:

火有五:一曰火人,二曰火積,三曰火輜,四曰火庫,五曰火地。

行火有因,

〔曹曰:因人也。〕

因必素。〔曹曰:燒也。〕

發火有時,起火有。時者,天之燥也;

〔曹曰:燥者,旱也。〕者,月在箕、、翼、軫也;凡四者,風之起也。

火發於內,則軍應之於外。

〔曹曰:以兵應之也。〕

火發,其兵靜而勿,極其火央,可從而從之,不可從而止之。

〔曹曰:見可而,知難而退。〕

火可發於外,無待於內,以時發之。火發上風,無下風。

〔曹曰:不也。〕晝風久,夜風止。

〔曹曰:數當然也。〕

凡軍必知五火之,以術守之。故以火佐者明,〔曹曰:取勝明也。〕

者強。可以絕,不可以奪。

〔曹曰:但能絕敵糧、分敵軍,不可奪敵蓄積。〕夫戰勝取,不修其政者,兇!命之曰費留。〔曹曰:若之留,不復還也。或曰:賞不以時,但留費也,賞善不踰也。〕故曰:明主慮之,良將修之。非利不

非得不用,非危不戰。

〔曹曰:不得已而用兵。〕

主不可以怒興軍,將不可以慍用戰;乎利而用,不而止。〔曹曰:不以己之喜怒用兵也。〕怒可復喜也,慍可復悅也;亡國不可復存也,者不可復生也。故明主慎之,良將警之,此安國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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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子略解

孫子略解

作者:曹操
型別:歷史軍事
完結:
時間:2017-07-05 00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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